以案说法㊲ | 重拳出击!多家企业被关停,该领域违法典型曝光→
安全无小事。为帮助广大市民增加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让安全生产意识入脑入心,嘉善发布推出“以案说法”专栏,通过分析案例,再现案情,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的良好氛围。今天,来看“以案说法”专栏第37篇。
这段时间,嘉善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执行《嘉善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十项严管措施》规定,从严查处“一厂多租”领域违法行为。据统计,自4月21日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已责令停产停业49家企业,对38家“厂中厂”作出处罚,累计金额146.2万元。其中,有一家“厂中厂”群租点位的违法行为十分典型,具有警示意义,一起来了解详情→
2023年4月21日下午,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惠民街道嘉兴泰某斯家具有限公司群租点开展执法检查,该公司厂区内承租了3家生产经营性企业(嘉兴某星展示道具有限公司、桐乡市某桐锦海建材经营部、嘉善某盈家具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这3家企业均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嘉兴某星展示道具有限公司在仓库内存放油漆、稀释剂和氩气气瓶,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车间涉粉区域未及时清理,存在粉尘爆炸的重大事故隐患。此外该公司擅自将2层西侧喷漆房转租给桐乡市某桐锦海建材经营部(典型“厂中厂”),但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放任其将5吨左右的油漆存放在车间内。
2.桐乡市某桐锦海建材经营部违规存放约5吨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存在极其严重的火灾风险。
3.嘉善某盈家具有限公司厂房一楼疏散通道被断料机和杂物占用,严重堵塞,无法正常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4.嘉兴泰某斯家具有限公司存在企业主不重视,安全员管理不到位,员工的培训教育不充分,未对承租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等违法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该群租点位的4家企业3名法人实行“一案双罚”,共处罚金20万元,对1家企业责令停产停业,3家企业落实“一厂多租”规范管理提升。
(整改后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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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间
5月15日起实施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检查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嘉善县应急管理局提醒:不论是房东企业还是承租企业,都应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让安全生产意识入脑入心!
//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租赁企业的重点整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处罚。
编 辑 | 戴黎杰
责 审 | 丁 珩、顾 燕
终 审 | 王培澄
来 源 | 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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